债务不履行之法律效果(债务不履行有哪几种类型)
文章标签
债务不履行之法律效果
构成适法无因管理,则产生如下特殊法律效果 其一,构成违法阻却事由与法律原因适法无因管理可排除管理承担之违法性,且构成本人受利益之法律原因,故依性质排除侵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但此种阻却违法,仅涉管理之承担若于实施管理时未尽妥善管理义务而侵害本人法益,则承担之适法性不能阻却其债务不履行责任侵权。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
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债务免除的性质向来有单方行为和契约两说单方纳税以权利可得抛弃为其逻辑起点,即以对债务人的意思推定为基础,其逻辑必然是完全不需要虑及债务人的利益意志,殊为不妥而契约说则能克服此缺陷,又能满足法律实务之。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